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兴安县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就兴安县溶江镇污水处理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行审字【2014】171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行审字【2014】2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及业主多渠道筹集。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溶江镇廖家村委塔塘村
1.2建设规模:1000m?/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敷设DN300-400污水管网937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备、污泥脱水机房、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
1.3投资额:约1854万元
1.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期×11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本招标项目设壹个标段
2、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和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由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专职投标员授权委托书(公告期间开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专职投标员证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拟投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桂林市《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监理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3)委托人代理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14年1月- 11月期间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个人账户对账单;
(4)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结束日期之间)。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章。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4、图纸押金500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09点30分,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发布,同时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兴安县兴安镇三台路
联系人:颜海平
电话:0773-622216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中心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97号佰宫精品酒店6-10
联系人:廖工
电话: 0773-2619910
招 标 人:兴安县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管理部门: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信息发布中心: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