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保山村管道部分(高地上、曹家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澉招2015-1
1 .招标条件
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盐发改投[2014]303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澉浦镇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保山村管道部分(高地上、曹家桥)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监理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保山村管道部分(高地上、曹家桥)施工监理;
2.2 招标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2.3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对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就地处理建设,设计接入户数96户;
2.4 招标范围:澉浦镇2014年度第二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就地处理部分)—保山村管道部分(高地上、曹家桥)施工全过程(开工~竣工验收)监理及二年保修期内监理服务;
2.5 资金来源:县财政补助建安费用70%,其余自筹解决;
2.6 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澉浦镇保山村高地上、曹家桥;
2.7 监理服务期:施工全过程(开工~竣工验收)监理及二年保修期内监理服务,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3.2 县外监理企业已向海盐县住建局办妥备案手续,取得 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监理企业在海盐县备案的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7号)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1.1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2 办妥报名手续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3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向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壹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122室(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7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澉浦镇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 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陈陆卫 联系电话:13757370099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南路7号
法人代表: ______ _____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赵伟 联系电话:0573-86177318 传真:0573-86177068
2014 年 月 日
附表1: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 对象 |
违法违规行为 情况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