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刷卡排污监控设备采购已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通开发管 [2014]286 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南通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建设资金开发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通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排污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货物名称:开发区企业刷卡排污排污监控设备采购
2.2 交货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具体地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 。
2.3 招标范围:排污监控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和保修、指导安装调试、检验和验收配合,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本次设备采购共一个标段,包括: COD 水质分析仪 24套、总磷水质分析仪 5 套、氨氮监测仪 4 套、硫酸盐分析仪 4 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备采购清单。
每家投标人参加上述 4 种设备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 。
2.4 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安装 。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业主单位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代理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 万且其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 ) ,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3.3 投标人须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代理商投标的,还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4 所投产品符合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合格标准,并须通过环保认证, 能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环保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3.5 投标企业业绩要求: 2010 年 1 月 1 日 以来 ( 合同签订日期 ) ,投标人有单项合同价不小于 200 万元的 排污监控设备 的供货业绩 ,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
3.6 4 通讯方式采集包括流量数 5.10 投标人 所投标的 排污监控设备 为自主品牌的,须提供自主品牌证明材料、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相关环保认证证书等。若为非自主品牌的,除须提供所投标的企业端设备产品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相关环保认证证书等,上述主要设备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还须提供: ① 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级认证证书; ② 技术白皮书; ③ 生产许可证,且 ①②③ 项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厂家红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
3.7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4.1 报名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近二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2 投标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报名必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
4.3 投标申请人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4.4 如为代理商投标,除制造商的相关资质符合条件外,该代理商还应是该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 须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 ,该代理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5 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环保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4.6 投标人所投标的排污监控设备为自主品牌的,须提供自主品牌证明材料、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相关环保认证证书等。若为非自主品牌的,除须提供所投标的企业端设备产品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相关环保认证证书等,上述主要设备在满足技术参数的前提下还须提供: ① 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级认证证书; ②技术白皮书; ③ 生产许可证,且 ①②③ 项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厂家红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可不予通过。
4.7 投标品牌或申请人在南通地区设有的备品、备件库以及固定的维保人员名单。
4.8 业绩证明 (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 ;
注:以上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于 2015 年 01 月 07 日 ( 暂定 ) 在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市人民中路 95 号号 ) 领取招标文件。
6.2 获取方式: 购买 。
7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4 日 上午 9 时至 11 时 ,地点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处(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nantong.gov.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
张
女士
联系电话: 0513-859976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人民中路 95 号纺织大厦 1401 室
联 系 人:徐茂斌
电 话: 0513-80901318
201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