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1×610t/d焚烧线1×12MW机组调试 |
|||||||||
建设单位 |
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 |
|||||||||
工程 概况 |
规模 |
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10吨,年焚烧垃圾22.4万吨,利用余热发电,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台(单台蒸发量56.2t/h),汽轮发电机组为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最大15MW)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质量要求 |
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优质工程的条件; 调试保修期: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后满二年。 |
工期 |
2015年6月30日前达标投产 |
最大单体 面积 |
/ |
|||||
预计完工时间 |
2015年6月 |
|||||||||
招标内 容范围 |
1×610t/d焚烧线1×12WM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机组性能试验 |
|||||||||
投标人 资格 要求 |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发电工程类丙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调试资质。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曾经承担过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调试工程工作。本标段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
报名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
|||||||||
集中报名时间 |
2014年12月 30 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00~17:00 |
|||||||||
报名 地 点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
投 标 保证金 |
叁万元整(人民币),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雍华府支行 账 号:1108 0208 1910 0002 939 若投标人不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报名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所有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手续费由投标单位自理)。 |
|||||||||
资 格 审 查 |
方式 |
报名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
||||||||
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报名当天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68号) |
|||||||||
评标细则 |
综合评估法。 |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4-80827735、15861386906 |
||||||||||
|
|
|
|
|
|
|
|
|
||
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