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县琅琚镇防洪工程已由赣水建管字[2014]16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溪县琅琚镇 ;
2.2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
2.4 招标金额:施工标约1131.39万元。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贰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的人员,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另有规定的除外。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人,请于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标段(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施工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⑵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施工标段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以及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未按要求签到及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授权委托人及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7. 有关事项说明
7.1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
7.4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正本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包装完好,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U盘一份,格式为excel2003,投标人需保证提交的U盘无病毒感染,否则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审材料原件。若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文件及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当电子开评标正常进行,则开评标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1∕3以上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锁时,或由于电子开评标系统原因造成开评标程序无法继续的,则全部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7.5本次施工标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标专家组成,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水建管【2010】236号)随机抽取。招标人不参与评标。
7.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7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评标办法中给予该投标人扣分处理。(注: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时间须为
7.8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2012]341号文的有关规定,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且变更手续日期须在
7.9按照《抚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到抚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手续,凭抚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出具的《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明书》和缴纳票据原件参与投标,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查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10根据抚州市抚府发【2013】9号文规定,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实际有效投标人不得少于6家,少于6家的重新组织招标。
7.11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抚州市水利局水招办、监察室,金溪县水利局水招办共同监督、监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溪县琅琚镇防洪工程项目部
地 址: 金溪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
网 址:( www.zhjlzx.com )
2014 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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