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2014年中央预算内第三批投资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江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2014年中央预算内第三批投资项目施工、监理招标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9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县供水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县供水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3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12074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2014年中央预算内第三批投资项目
2.2 建设地点:2013年实施地点江安县井口镇、2104年阳春镇、桐梓镇、仁和乡等场地。
2.3 资金来源: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2.4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解决3.5万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2.5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6 项目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规范检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 标段划分:施工 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一标段:桐梓镇金冲村金家滩村集中供水工程、井口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二标段:白家水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道祝山水厂管网延伸工程、底蓬水厂管网延伸工程、红桥集中供水工程、凉水村集中供水工程、阳春片区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仁和乡集中供水工程、江安县林场集中供水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PE管材的生产企业具备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和供应能力,具备卫生许可批件; 2011年以来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已完成2个农村饮水安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 月25 日至2014年 12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15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安县供水管理总站
地 址: 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水务路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831-2629790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育仁北路11号锦熙玉苑1栋1单元18楼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28-66710176
传 真: 028-8757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