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EA211发动机废水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WLZX201412-458
本招标项目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EA211发动机废水处理项目 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吉发改审批 [2013]5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概况如下:
1.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除污水站房内的土建部分,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站厂房整体处理工艺系统的设计、污水处理站内工艺设备的总体规划与布局,各处理构筑物的单体设计(槽、罐等)、各输送及通断设备及各管道、检修维护平台及通道的设计,整个处理系统的电气、自控及监控系统设计,工艺设备和化学药品的选用,酸、碱贮槽等排风系统及厂房的送排风系统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除土建部分的所有乙方设计资料内容的实施和整个系统的调试;实施过程中所有工具、器材、调试所需菌种及药品由乙方负责;并与土建、水暖、电气施工配合实施。
2. 交货期:150天;其中设计安装期:90天;调试期:45天;保修期:验收之日起36个月;
3. 计划投资额:1035.0000万元;
4. 交货及施工地点:长春EA211厂区内;
5. 处理能力:三班运行,24小时连续处理,每小时连续处理废水能力平均不小于每小时7吨。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设备生产厂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须高于本项目的投资总额)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 ;
(3)投标人须具有10年以上生产同类污水处理的设计和设备安装经验,5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额300万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1体系认证, 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认证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
(5)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拒绝曾经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投标。
6.2 代理商应具备如下资格:
(1) 代理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
(2)具备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 代理商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商如下证件加盖公章(设备生产厂商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3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 201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 月 4 日,每日 8: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 2015 年 1 月 4 日 16 时。在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材料: (1) 设备生产厂商投标提供本公告6.1项所列证明、证件; (2) 代理商投标提供本公告6.2项所列证明、证件。
招标文件 15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8.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2015 年 1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华天大酒店 (长春市景阳大路2288号)。
9.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所须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单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刘慧明
联系电话:0431-85990594
招标机构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邮政编码:130041
联 系 人:杨秋颖、王峣
电 话:15714304042
传 真: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网 址: www.ccwl2001.com.cn
201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