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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污泥处理处置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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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12-3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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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 0623-1475N2110E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涟源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污泥处理处置 BOT项目 ,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011]1579 号、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2014]25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BOT。受涟源市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人为 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BOT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涟源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污泥处理处置 BOT项目

2.2 建设地点:涟源市

2.3 处理工艺:生物干化一体化处理处置工艺

2.4 规 模 :污水厂的污水处理量(出量)设计规模为 4万吨 /日( 含水率约 80%,污泥产量约为 15吨 /日,产泥率约为万分之 3.75,污泥处理处置处理项目规模建设成 20吨 /日)。

2.5 特许经营期 :涟源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至 2039年 4月 24日 止。

2.6 污泥处理处置后的要求:经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实现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和资源化,含水率低于 15%,最终污泥减量 97%,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可用于园林绿化或建材利用。

2.7 招标范围: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涟源市人民政府和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中标人组建承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并获得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特许项目的财产(须保证全部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

3.2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一项 20吨 /日及以上规模的城市污泥处理或有机废弃物的实施业绩;并且该项目目前正常运行一年以上并运营良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协议书及用户意见);

3.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采用的技术应具备先进性、自主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综合评分法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元)。

5.2递交方式:以上款项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账户: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 9430 0501 0004 4699 9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源市支行

5.3截止时间: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5年 1月 5日 17:00时前转入以上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 涟源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污泥处理处置 BOT项目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2月 29日~ 2015年 1月 5日上午 8: 30-12: 00;下午 14: 30-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涟源市建设局五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受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中标通知书 <若有> 、合同协议书及用户意见原件)。

上述资料应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

6.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元 /套,售后不退。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5年 1月 10日(含) 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发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以书面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1月 21 日上午 9时 00分,地点为 涟源市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 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涟源市人民中路

联系人:   女士

电话: 0738-6446168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 123号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传真: 0731-8451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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