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城西水厂改建(一期)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城西水厂改建(一期)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
二、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城西水厂改建(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纬五路以北、双新中路以西
3、项目规模:拟建设30万立方米/日供水厂,采用“预处理+强化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主要内容包括30万立方米/日平流式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活性炭滤池、臭氧接触池、加药加氯间及污泥浓缩池等构(建)筑物。项目同步建设总图道路、电气自控、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配套工程设施。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工程量的权利。
4、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月
5、质量要求:确保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验收一次性通过。
6、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监理服务范围:主要指盐城市城西水厂改建(一期)工程(不含厂区外管网部分)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主要包括与上述监理范围相一致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或监理综合资质 的独立法人。
6.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标人在中标后或者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总监理工程师。省外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省内市外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盐城大市区范围(包括亭湖、盐都、开发区、城南新区,下同)外无在建工程。省内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可在盐城大市区范围内有1个在建工程,但必须提供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其承接工程的书面证明。
6.3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监理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其中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下同)为市政公用工程类1人、机电设备类1人、给排水专业类1人、工民建专业类1人。
现场监理员:至少18名,且专业配备齐全。
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人应根据实际进度情况及时增加投入相关专业人员。
6.4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含项目总监等不少于23人】及投标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监理机构中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7月-2014年12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有欠费的,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招标公告期间内无欠费的证明。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6.5业绩要求: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均须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和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监理过一个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的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是指日供水能力≥10万吨的供水厂项目。业绩资料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均须在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二项原件之一中有所体现。监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招标备案可为合同加盖备案章或中标通知书中有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备案用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业绩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可向招投标主管部门要求没收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6.6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需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总监工作。
6.7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办理进盐单项项目核验手续,即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非驻盐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
6.8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9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12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诚信保证合同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列入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向招标人提交10%的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正式进场后方可退还。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九、付款方式
所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且经验收合格时付至合同监理费用总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监理费用的50%;政府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监理服务费用的95%;质保期满后结清监理服务费用。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一、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书面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为 2014年12月31日 至 2015年1月8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和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的、中标候选人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对于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自行携带CA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前台窗口激活验证监理身份,并审核其基本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否则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400元,前台缴费,网上电子档免费领取,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杨华荣 联系人:江光祥、徐娴
联系电话:0515-89876189 联系电话:14705193326、18261228586
时间:2014年12月30日 地址:盐城市紫薇国际广场C座 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