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DA20150105
1、乌苏市景秀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乌苏市发改委以乌发改字[2014]171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乌苏市景秀路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乌苏市景秀路以北
建筑规模:主要实施给水、雨污水处理、供热、供电、道路、亮化、通讯等工程建设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工程投资额:1573.73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5 年 2 月 4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 2015年12月 5 日 工期(日历天): 305 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均为原件);
提供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5年1月5 日至2015年1月 9 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玲 联系电话:0901-6221940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网址:http://www.xjztb.net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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