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马边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及监理乐山市马边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马边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及监理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13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投资67%,地方配套33% ,招标人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3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1106025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边县境内
2.2项目概况:解决1.2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所投PE管材的生产企业具备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具备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需包括PE类管材和管件),近4年至少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以来至少已完成2个农村饮水或供水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成员是PE管材的生产企业,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与其他投标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监理标段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5 省外施工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01月04日至2015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县政务中心925室(水务局会议室)(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3)资质证书副本(生产企业除外,复印件盖鲜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生产企业除外;复印件盖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 马边县城
邮 编: /
联 系 人: 梅先生
电 话: 0833-4511025
传 真: 0833-4512157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蜀金路1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2008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87749899 18180729215
传 真: 028-8774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