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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2015年市政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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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1-0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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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项目编号:
HAX20150106216317866
项目名称:
海安县2015年市政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5/1/6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5/1/14 0:00:00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HAX20150106216317866


 

海安县2015年市政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项目名称)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2015年市政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境内;

(2)工程规模:朝阳路(221至人民路)总投资约9000万,闸东路总投资约3500万,洋港路改造工程总投资约750万,曙光西路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700万,镇南路(人民路至江海路)总投资约5000万,凤山路改造工程(紫石路至新华路)总投资约5500万,万星路建设工程总投资约2600万,宁海路改造工程总投资约8300万,海光西路总投资约1450万,东海大道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工程总投资约1496.46万,红光河整治工程总投资约3795.92万,洋港河两侧道路及景观工程总投资约14140.61万,城区零星管网工程(翻身河、永安南路、小楼港)总投资约482.98万,小焦港河污水管道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小楼港排水管道工程总投资约300万,城南污水管网连通工程总投资约700万;

(3)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也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承担;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通过获得批复为止;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研究成果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合同估算价(万元)

投标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50106216317866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同上

20

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社会区域类)

国家注册环评(社会区域类)工程师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社会区域类),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环评(社会区域类)工程师证]注册证书,其他专业人员(至少有2名从事环评3年以上工作经验注册环评工程师,且注册登记类别为社会区域类,助理工程师职称)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 无。

(7)其他:a.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b.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15年01月06日到2015年01月14日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1月14日14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 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县城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 徐科长

联 系 人:张义群

电 话:0513-88869698

电 话:0513-8181957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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