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城东工业园新区污水处理工程BOT项目招商公告
为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加快监利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发展步伐,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监利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监利县政府”)拟将监利县城东工业园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BOT项目进行公开招商。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监利县政府和监利县丰源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监利城投”)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资人参加监利县城东工业园新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的招商竞争。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监利县城东工业园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项目地点:监利县城东工业园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位于监利县位于杨鸿路南侧,排涝河(章华大道)西北侧地块。
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工业污水2万吨,投资总额为 9890.0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8024.11万元,征地及前期费用1865.95万元)。
4、处理工艺:本项目采用改良型 A-A-O工艺,主要对传统A-A-O工艺进行如下改良:
①在厌氧池前增设选择池,回流污泥和少部分进水先进入选择池;
②对A-A-O生物反应池进行多点进水,将经过水解酸化池处理后的富含碳源污水进行多点分配,分别进到选择池、厌氧池及缺氧池;
③对A-A-O生物反应池,前段厌氧、缺氧段均采用分级设置的完全混合池型,后端好氧段采用氧化沟池型。
5、特许经营年限:本项目特许经营年限为 30 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6、建设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72+24小时联合试运行结束之日止不得超过12个月。
7、建设内容:监利县城东工业园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A-A-O生物反应池、污泥脱水间及其设施、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与本项目正常运营相关的全部配套设施。
8、运作方式:由确定的投资人组建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9、出水水质:本项目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10、本项目确定的投资人即为相应管网的PPP建设投资人,若不承诺此项,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
11、本项目的污泥需脱水至60%,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资人至少拥有一个1.5万吨及以上规模的工业污水处理项目,同时投资人应保证所列举的工业污水处理项目都已经完全投入商业运营一年(含)以上,需提供以下1 个(含 1 个)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如特许经营期协议、已运营的相关证明等。
4、本项目的投资人必须具备工程建设能力,若无则须与建筑承包商联合体报名参加,建筑承包商须具备与工程总承包相关的资质,且投资人必须为本联合体的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人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资人须向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投资申请人的情况介绍(包括历史沿革、股东背景、组织管理体系、生产经营状况、对外投资等)。
(2)投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说明(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以往投资、运营或已签约将要投资、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项目情况,并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特点、投资规模、特许期等逐一做出说明。
(5)投资申请人的融资能力及银行对投资申请人出具的资信证明。
(6)近3年有无因投资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7)投资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及详细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 7 日至1月 12 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北京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即可向潜在投资人发售招商文件,公告结束之日为招商文件停售之日。
2、报名地点:南京市汉中路89号金鹰国际19楼B座(南京卓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邮编:210021。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3814030512
报名材料须在2015年 1 月 12 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之前送达或邮寄至上述地址,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材料恕不接受。
招商代理人将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的投资申请人进行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投资人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投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