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泾川镇石山村石山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欢迎具备资质且有供货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 泾县泾川镇石山村石山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皖采购 JX2015004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1 、主要设备如下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碳钢污水处理池 |
处理量 40m ³ /d ( 6.0m × 1.5m × 2.0m ),含初沉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等(具体尺寸见招标文件),里外除锈(使用沥青漆烘烤)。 |
1 个 |
2 |
太阳能光伏电板 |
800W(100W*8) |
8 块 |
3 |
风力发电机 |
300W |
1 套 |
4 |
蓄电池 |
12V,250Ah |
2 组 |
5 |
曝气机 |
微孔曝气,采用进口海风龙 80 型电机 |
1 台 |
6 |
曝气系统 |
设备总动力 120W |
1 套 |
7 |
太阳能支架及预埋件 |
热镀 A3 型钢 |
一座 |
8 |
挂网支架 |
除锈 |
1 套 |
9 |
控制系统 |
中央 PAC 控制系统(台达或西门子) |
一套 |
10 |
控制柜 |
包含 7 英寸彩色触屏控制显示屏 |
一个 |
10 |
远程智能监控 |
故障诊断器,无线电发射器 |
1 套 |
11 |
填料、生物滤料 |
高分子聚合填料 |
1 批 |
2 、含污水管网采购安装、人工湿地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预算 50 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质 :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能够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的供应商。
3 、所投主要设备具有合格证书和质检报告 ( 主要设备指碳钢污水处理池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 2015 年 1 月 8 日至 1 月 15 日 ( 双休日除外 ) ,上午 8: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 (北京时间);
2 、报名地址:泾县招投标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报名处。
3 、报名时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名时投标人还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 1 份 ,否则不接受报名 , 格式附后。
招标文件工本费 4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招投标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 139661963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 18756346222
2015 年 1 月 7 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检预查( 2015 ) ---- 号
泾县招投标中心:
经查询, ------------ 公司及法人 ------- 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到 2015 年 -- 月 -- 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 人民检察院
2015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