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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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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1-1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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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段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段防洪工程,依据陕西省 水利 厅陕水规计发[2013]532号文批准建设,以商政水发[2014]171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镇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镇安县高峰镇

2.2 标段划分: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五个施工标项

2.3 招标范围: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为:镇安县冷水河高峰镇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标段渔坪村三组孙家院子段左岸新建护岸303m和渔坪村二组鱼洞河口段右岸新建护岸498.28m;二标段渔坪村一组右岸(右二)新建护岸844.95m和右岸(右三)新建护岸193.69m;三标段渔坪村一组右岸(右一)新建护岸522.85m;四标段双寨村三、四组右岸新建护岸422.29m;五标段双寨村三、四组左岸新建护岸460.14m;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不接受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 。施工标项投标人和监理标项投标人近五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元月12日至元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西安市雁翔路58-A副一号哈佛公馆裙楼四层,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待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www.sntba.com 》、《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镇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镇安县后街80号

联系人:赵超

电 话:0914-5322021

代理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58-A副一号哈佛公馆裙楼四层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68530960、15094042620

传 真:029-8525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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