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泾川镇石山村石山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欢迎具备资质且有供货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县泾川镇石山村石山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皖采购JX2015004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1、主要设备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
数量
1
碳钢污水处理池
处理量40m³/d(6.0m×1.5m×2.0m),含初沉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等(具体尺寸见招标文件),里外除锈(使用沥青漆烘烤)。
1个
2
太阳能光伏电板
800W(100W*8)
8块
3
风力发电机
300W
1套
4
蓄电池
12V,250Ah
2组
5
曝气机
微孔曝气,采用进口海风龙80型电机
1台
6
曝气系统
设备总动力120W
1套
7
太阳能支架及预埋件
热镀A3型钢
一座
8
挂网支架
除锈
1套
9
控制系统
中央PAC控制系统(台达或西门子)
一套
10
控制柜
包含7英寸彩色触屏控制显示屏
一个
10
远程智能监控
故障诊断器,无线电发射器
1套
11
填料、生物滤料
高分子聚合填料
1批
2、含污水管网采购安装、人工湿地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总预算50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资质: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的供应商。
3、所投主要设备具有合格证书和质检报告(主要设备指碳钢污水处理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至1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泾县招投标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振兴代理)报名处。
3、报名时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投标人还需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1份,否则不接受报名,格式附后。
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招投标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泾县泾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1396619633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兵 联系电话:18756346222
2015年1月7日
检察机关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预查(2015)----号
泾县招投标中心:
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2012年1月1日到2015年--月--日期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特此告知
-------人民检察院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