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有关崇明县环境保护局历史遗留企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征集服务商询价采购信息(第二次) 开始时间: 2015-01-12 14:30:00 截止时间: 2015-01-21 15:00:00 开标时间: 2015-01-27 09:30:00 采购目录: 其他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CMJZCG(H)201425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 崇明县环境保护局 撰写人: 郁菁 主题内容: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明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崇明县历史遗留企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征集服务商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报价。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在本市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关的管理及技术人员,须具备项目所需硬件设施,比如:等离子耦合发射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
5 、具有国家或上海市计量认证资质(CMA)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资质(CNAS),并具备相关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能力;
6 、报价人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国内场地调查环境与评估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项目协议书、用户证明等);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报价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4年6月份或2014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报价资料。
9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2014-10571
项目编号:CMJZCG(H)2014250
采购内容与范围:崇明县历史遗留企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征集服务商(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采购单位:崇明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崇明县环境保护局历史遗留企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征集服务商
实施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 、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 、中小企业申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提供项目所需硬件设施,比如:等离子耦合发射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等设备图片资料;
5 、国家或上海市计量认证资质(CMA)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资质(CNAS)原件及复印件;
6 、提供报价人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国内场地调查环境与评估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项目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4年6月份或2014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 、报价人近5年内独立开展的国内场地调查环境与评估项目的合同或项目协议书或用户证明复印件。
10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5年1月17-20日上午9:00-11:00;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7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于2015年1月21日10:00-11:00;14:0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401室(交易大厅)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文件300元/本。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时间):2015年1月27日9:3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代理单位: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69615049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传真:59624394
招标人:崇明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城桥镇东门路78号
联系人:黄岿栋
联系电话:1350173793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