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3】2647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莎车县水管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叶尔羌河中游左岸喀群渠首下游,修建防洪堤2km。防洪标准2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5207立方米/秒,防洪堤采用梯形断面形式,堤顶宽5米,迎、背水面边坡系数为1:1.5,迎水面采用一坡到底的斜坡式护砌,采用30-60厘米厚浆砌石衬砌,堤防基础埋深9米。
计划工期:2015年2月1 日---2015年5月30日。
标段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35+994-36+594,防洪堤长600米。
第二标段:桩号36+594-37+294,防洪堤长700米。
第三标段:桩号 37+294-37+994,防洪堤长700米。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本项目经备案的工程发包价一标段为 4114838.39 元,二标段为 4018994.33 元,三标段为 4068555.78 元,监理标段为 25.6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堤防专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监理: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相应注册证件并有承建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及业绩。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定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至 2015年 1月 17 日,在《新疆水利网》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投标人从《新疆水利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 月 23 日上午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等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莎车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 葛平
电 话: 18609988656
传 真: 0998-85211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猛
电 话:0991-4607733 18899517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