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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尔羌河莎车县恰木萨防洪工程(1+458-4+018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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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1-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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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3】2650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莎车县水管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叶尔羌河中游左岸喀群渠首上游约17公里处,修建防洪堤2.56km。防洪标准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4250立方米/秒,防洪堤采用梯形断面形式,堤顶宽5米,迎水面边坡系数为1:1.75,背水面1:1.5,迎水面采用一坡到底的斜坡式护砌,河床面以上自下而上采用60-30厘米厚浆砌石护坡,河床面以下浆砌石护坡60厘米厚,坡脚处设宽1.5米、高1米埋石砼阻滑墙。在2+000-2+500、3+518-4+018段防洪堤顶冲段基础上1.8米铺设两层总厚1.2米格宾石笼护脚,堤防基础埋深6米。

计划工期:2015年2月 15日---2015年5月30日。

标段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1+458-2+358,防洪堤长900米。

第二标段:桩号2+358-3+258,防洪堤长900米。

第三标段:桩号 3+258-4+018,防洪堤长760米。

第四标段: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堤防专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监理: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相应注册证件并有承建过类似工程的经历及业绩。需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定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 月 17 日,在《新疆水利网》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投标人从《新疆水利网》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2 月 5 日上午 11 时 00 分,地点为 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等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莎车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 葛平

电 话: 186099886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猛

电 话:0991-4607733 1889951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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