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漆水河城区、董家河镇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铜川市耀州区漆水河城区、董家河镇防洪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4〕364号文批准建设,由铜川市水务局以铜水发[2015]6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耀州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代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铜川市耀州区境内。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监理标项和一个施工标项。
2.3 招标范围: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铜川市耀州区漆水河城区、董家河镇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1119m,新修护岸551m,拆除重建堤防392m,加固堤防2078m,新建排水涵管4处、下河踏步5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2日起至2015年1月22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5年1月23日起至2015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监理标项2000元/套、施工标项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7日上午9:00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工人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耀州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耀州区水务局
邮 编:727100
联系人:官尉
电 话:0919-618590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1603室
邮 编:710021
联系人:赵莹
电 话:15291197523
传 真:029-87543079
电子邮件:11945392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