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湘潭县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已由 湘发改投资 [2014]1075号 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湘潭县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县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县境内;
2.3投资规模:本次管材招标金额约 800万元;
2.4招标内容: PE给水管材及管件采购;
2.5标段划分:一个标;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 GB/T 13663-2000和 QB/T 2892-2007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依据)。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即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以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原件、社保登记原件为依据);参加 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符合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度在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推荐目录内PE产品入选的单位(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4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原件为依据)。
3.5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PE给水管材和管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原件为依据)。
3.6所投PE给水管材及管件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原件为依据)。
3.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统一办理的近六个月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为依据)。
3.8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其分厂、办事处、特约经销商和分设机构报名。
3.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4日18:00时止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 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 ;(3)http://ztb.hnwr.gov.cn/ ;
4.3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83335)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均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任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31956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