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太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彬县太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4]87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彬县太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省中小河流治理补助资金及自筹,总投资1002.05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彬县太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太峪河为泾河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麟游县境内的页岭,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彬县,在彬县太峪镇断泾村汇入泾河,全流域面积229km 2 ,干流长36.5km,工程设计断面以上河道平均比降14.3‰。本次工程主要位于太峪河下游的川道区,目前没有修建任何防护工程,仅靠天然岸坎抵御洪水,每年汛期,洪水都会对两岸群众造成一定灾害。为保护沿河村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完整工程体系,依据咸阳市水利局以咸水发【2014】820号《关于彬县太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该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项、1个监理标项进行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分别为:施工Ⅰ标:主要工程内容为太峪镇段左岸新建护岸429.62m,中山村段左岸新建护岸295.56m,中山村段左岸新建堤防352.28m(含拆除重建48.7m),中山村段左岸加固堤防48.68m;施工Ⅱ标:主要工程内容为上公主川段左岸新建护岸503.72m,太峪水厂段新建护岸294.71m。
监理标项建设内容:彬县太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工期:为77天,计划于2015年3月15日开工,至2015年5月31日结束。
监理服务工期:为6个月及保修期一年的监理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施工标项申请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申请人选择具备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施工企业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施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8日
18时,地点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彬县太峪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
联系人:鲁先生
电话(传真):029—33250808
电子邮件:xcscjyb08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