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审批【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TC2015-T-003
2.2 本项目建设位于泰良路以南,博阳路以西,冯庄河以东,泮河以北;建筑物面积3183.18平方米,构筑物面积18892.9平方米。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甩项的除外。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808.1568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企业《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还需具备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日期至少为2014年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0日至2015年1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到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 持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2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温泉路566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张勇
电 话: 0538-621870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陈园园
电 话:0538-8433097
传 真:0538-8430597
电子邮件:sdyg0538@163.com
2015 年0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