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就 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CGZF[2015]02号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淳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 |
1.0 |
年 |
不公布 |
详见标书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
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证照齐全的县内企业,具备运维服务相应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队伍。(3)淳安县境内的具备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类)或环保专项三级施工资质以上单位。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 3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七、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5000.0
交付方式: 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 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淳安支行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联系人: 高文峰
联系电话: 64813937
传真: 0571-6481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