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县榔梨镇城市防洪(花园港、梨江港防洪排涝部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长沙县榔梨镇城市防洪(花园港、梨江港防洪排涝部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标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标段: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安装工程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XZCJ―GK2014―2916
3、项目预算:一标段:939万元
二标段:437万元
三标段:366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一标段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社保登记证原件或近半年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即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本项不需提供);并检验身份证真伪。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1.2特殊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是水泵生产厂家或是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经营范围的成套设备集成商(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标段所有产品)。投标人如是水泵生产厂家,须提供本次采购的所有水泵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其它代购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如是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经营范围的成套设备集成商(经营范围须包括本标段所有产品),则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经销代理证书和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②因本次采购项目中的设备安装部分由中标人负责安装,所以投标人须具有相应安装资质:即水泵生产厂家具有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是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得到的企业,水泵生产厂家自有的资质除外),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原件。
③不具备安装资质的投标人可与具有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是水泵生产厂家或成套设备集成商,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低压电气柜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原件。
4.2二标段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社保登记证原件或近半年?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即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本项不需提供);并检验身份证真伪。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2.2特殊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是闸门生产制造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②根据水利部令(2010)第41号,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启闭机生产厂家由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启闭机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如所投启闭机系外购还须提供所投启闭机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及售后保证书原件。
4.3三标段资格要求
4.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社保登记证原件或近半年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即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本项不需提供);并检验身份证真伪。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4.4投标人(一、二、三标段)应将以上资格证明原件及评分证明资料原件装入文件袋中递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未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评分证明资料原件未递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 22日起至2015年 2月 15日,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或《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zbcg.csx.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5.2招标文件以在以上网站公告的为准。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图纸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每标段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5年 2月 16日上午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 2月 16日上午9时0分。
6.3开标地点: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6.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同时告知银行应准确录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且经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账户名: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7.3缴纳时间: 2015年 2月 16日9时0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话:0731-840252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78号鑫天大厦4楼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0731-84018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