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编号:QAHGD-2015-JL)
一、招标条件
淮安市清安河改道工程二期(二污厂至宁连路桥段),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淮安市清安河改道工程二期(二污厂至宁连路桥段)起点位于淮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原清安河桩号8+750),终点位于宁连路桥处,与清安河改道一期工程相连通。二期工程改道段总长约2150M,其中进口引河及沉淀池长约150M,封闭段采用两孔钢筋砼箱涵结构,段长2000M,每1000M一个典型横断面,孔口宽度分别为:6.00M*2(净宽*孔数)和6.60M*2,箱涵顶部覆土。配置钢制闸门1套、拦污栅2套、抓斗式清污机1套。工程投资约9000万元。
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监理标,合同编号QAHGD-2015-JL,为淮安市清安河改道工程二期(二污厂至宁连路桥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
3. 本工程工期为 270个日历天,在2015年12月20日之前完工。。
4.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近5年内(201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箱涵或闸站土建工程,下同),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3.拟任总监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5年内有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历且无在监工程。 (须提供拟任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并加盖公章 ,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及拟任项目总监承诺近三年内(时间至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拟任总监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发现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
5.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总监的劳动合同及其养老保险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1日以来的交费证明)。
6.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pag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于2015年 2月4日至2月10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授权委托人请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人社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1日以来的交费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人社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1日以来的交费证明)、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江苏省水利厅信用等级证明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五、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葛珊, 电话:0517-83606571,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3月6日 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工程建设处
地 址:淮安市丰惠广场35楼
联 系 人:葛珊
电 话:0517-836065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钟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78号(华江饭店内)乙楼
联系人:王镇 电话:13852326048 025-83312235
传 真:025-8331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