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新路新甫段道路改建给水管道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泰新路新甫段道路改建给水管道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015
项目编号:YGZD2015-005
2 、项目名称:泰新路新甫段道路改建给水管道采购项目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1.2917万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 、必须具备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水饮用水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5.3 、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5.4 、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证书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 时间:自2015年2月3日起至2015年2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0538-7257356
邮 箱:xtjyzxcq@163.com
7.4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水饮用水安全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证书或生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7.5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 递交时间:2015年3月4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8.2 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9时00分;
8.3 递交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8.4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新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556号
E-mail: 592839020@qq.com
电话:13953836628
联系人:李荣春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孙丰强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279号(东都宾馆一楼大厅西写字间)
E-mail: yangguangzhengda@126.com
电话:15092810337
10 、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 、监督部门
新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