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50126022
1、招标条件
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湖北省发改委以《关于监利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4】42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BOO建设模式,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受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施工和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监利县红城乡湛港村;
2.3、项目建设规模:1台300吨/天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备1台6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约300吨;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土建、安装;
第二标段:监利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监理;
2.4、计划工期:15个月;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与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4、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所投标段(建筑工程)对应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原件);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中级职称(提供项目总监注册证书、职称证),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3.5、投标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副本原件);
3.6、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的职称证书、五大员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
3.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提供副本原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书;
3.10、提供企业近 五 年(2010年-至今)施工过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4. 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4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监利县容城镇粮贸路20号)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2套并加盖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资料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书;
(4)企业近 五 年(2010年-至今)施工过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业绩证明文件。
4.3投标人须在 2015 年 3 月 5 日 下午 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 20万元 ;第二标段 2万元 ,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监利支行
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10 日 下 午 15 时00分 ;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容城镇江城大道106号)。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投资湖北网http://www.hubeiinvest.cn/
监利招投标信息网 http://www.jlztbw.com/
监利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li.gov.cn
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监利县容城镇
联 系 人:汪应华
电 话:0716-3321821
招标代理:湖北路达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粮贸路20号
联 系 人:刘雄
电 话:18772575569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