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拜城县亚吐尔乡库如克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水办规计【2014】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拜城县水利局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位于拜城县亚吐尔乡,新建防洪堤7.45Km,桩号1+000~8+456。工程施工为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共三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为新建防洪堤3.7Km桩号1+000~4+700,
施工二标段为新建防洪堤3.75Km桩号4+700~8+456。
第三标段施工监理: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经备案的施工一标段发包价: 3900925.65 元,经备案的施工二标段发包价: 3707872.45 元,经备案的监理发包价: 1722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建设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3年以上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不含近三年新增资质的水利施工企业)。
3.2 监理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含丙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5 年 2 月 9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 “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26 日,上午 10 点 30 分,地点为 阿克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水利局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拜城县 地 址:阿克苏市西大街迎宾大厦B座1单元501室
联系人:朱永僚 联 系 人:李卫红
电 话:13999070322 电 话:15809972078
传 真:0997-2115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