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中国寰球工程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宁煤 400 万吨 / 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工艺包和专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CSIE15020607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厂商参加本项目的密封投标。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 A 区) B7 地块
项目概况: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买方”)计划在宁东煤化工基地建设 400 万吨 / 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空分、备煤、煤气化、一氧化碳变换、合成气净化、硫回收、油品合成、油品加工、尾气处理等工艺装置,以及与工艺装置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和厂外工程。项目主要工艺技术采用 GSP 的煤粉加压气化技术和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的油品合成及加工工艺技术。
污水深度处理装置主要接收污水生化装置处理后的污水,正常进水量为 1658 m3/h ,最大进水量为 2282 m3/h ,设计规模暂定 2300 m3/h 。拟采用膜浓缩 + 机械压缩蒸发 + 蒸发结晶处理工艺,经深度处理后的优质再生水回用至循环水和除盐水系统,高浓盐水排至厂外蒸发塘。
招标范围: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的专利专有技术许可、工艺包设计、技术服务 \ 培训、专有设备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6 周内(暂定为 2015 年 4 月 26 日)提交浓缩第二批工艺包资料。
合同签订后 8 周内(暂定为 2015 年 5 月 3 日)提交蒸发第二批工艺包资料。
合同签订后 9 周内(暂定为 2015 年 5 月 10 日)前完成工艺包审查,同时完成长周期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
2016 年 3 月 10 日内最后一批设备材料到场。
2016 年 6 月 10 日具备投用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含其母公司 / 同集团内公司)应拥有的废水零排放中膜浓缩、机械压缩蒸发及蒸发结晶技术并拥有自主研发的蒸发及结晶专有设备。投标人(含其母公司 / 同集团内公司)在废水液体零排放领域( Zero Liquid Discharge )拥有工艺包或 EPC 总承包的相应设计业绩,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如下所有要求(其中第 1 项、第 2 项及第 3 项的要求可为不同项目中的业绩):
1) 不少于三个废水膜浓缩处理单元的业绩(不含脱盐水处理),相应业绩中装置的设计水回收率应不小于 85% ,且提供的业绩中至少有一个业绩为不小于 900m3/h (进水)的装置处理能力;
2) 不少于三个机械压缩蒸发处理单元的业绩,且提供的业绩中至少有一个业绩采用的机械压缩降膜式蒸发器单台处理能力不小于 75m3/h ;
3) 不少于三个蒸汽蒸发结晶处理单元的业绩,相应业绩必须为处理复合盐的业绩,处理单质盐(如提取硫酸氨、氯化钠等)的业绩不予采纳;
4) 上述提供的业绩均需满足已投入运行一年(含)以上的要求,且以上第( 1 )项、第( 2 )项及第( 3 )项的每项业绩中至少一个为已投入运行三年(含)以上;
5) 如上述业绩为投标人的母公司 / 同集团内公司所拥有,投标人须提供其母公司 / 同集团内公司针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担保的证明文件;
6)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运行年限用户证明书复印件,用户证明需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备查询;
7) 具有投标产品专利技术所有权或具有许可实施该技术的合法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5 日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608 室)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完成神华招标网注册后,请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业绩运行年限用户证明的原件)。
其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和合同及业绩运行年限用户证明必须为原件,其它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4.2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 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说明。招标文件售价: 5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及开标时间: 2015 年 3 月 6 日上午 9 :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611 会议室。
5.2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6 层, 邮编: 100007
电话: 010-57336316
传真: 010-58132371
联系人:刘健东
招标人: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联系人:史记 / 武志宏
电话: 010-58676949/010-61918484
邮箱: shiji@hqcec.com/wuzhihong@hqcec.com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 0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