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厦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维修及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重招)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棠厦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维修及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ZCQC1402FG07028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5年02月10日至2015年02月16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402FG07028。
- 采购项目名称:棠厦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维修及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重招)。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 服务期限:3年。
- 采购预算:1655.3994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招标内容:序号招标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限1棠厦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系统维修人民币 1,136,394.51元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8个月,其中维修期限为2个月,运营期限为36个月2棠厦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人民币15,417,600.00元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签署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2月10日起至2015年03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4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45。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陈工 |
电话:020-83576900 | 电话:020-32855281 |
传真: |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路12号 |
邮编:510095 | 邮编:511300 |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