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荣县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得荣县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已由 得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得发改【 2014 】 3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得荣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得荣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得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得发改【 2014 】 3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108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松麦镇冻谷沟
2.2 、项目规模:水源地围栏隔离、警示标志工程、河道清淤及面源整治工程、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自来水厂引水设施建设工程、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及其他工程。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招投标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近三年完成 1 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单位只能上述标段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5 年 2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028-85569858 )。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3 日 10 时 30 分 , 地点 :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 3 段 33 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得荣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河东下街 1 号环保局
邮 编: 62725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836-5921557
传 真: 0836-5921557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 18 号 3 栋 1403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013186
传 真: 028-65013186
2015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