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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水务1.32万m3/d污水处理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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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2-13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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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中法水务1.32万m3/d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5/2/11 公告号: 黄岛区2015068
项目名称: 中法水务1.32万m3/d污水处理项目(施工)
工程地点: 泊里镇东庄村东、海滨大道南侧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污水处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7956.01万元 工程造价: 4628万元
结构形式: 砖混 工程规模: 日处理污水能力1.32万m3/d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外经〔2013〕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23201402030
建设单位: 青岛董家口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允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9150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董家口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允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9150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盖文书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86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414372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32万m3/d,分主线与副线两条线建设,其中主线为生化处理线,规模为0.32万m3/d;副线为物化处理线(处理青钢废水),规模为1万m3/d。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安装、中控楼装修、道路、围墙及绿化等全部工程。

(三)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含以上两个专业);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 不需 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2月11日16时至2015年2月17 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楼1号窗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咨询电话:0532-6897653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5年2月11日16 时至2015年2月17 日 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报名处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市政及机电《入青信用证》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联系电话:68976528

3、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4、本项目机电安装工程不允许分包。

5、咨询电话: 0532-68976530。

公告时间:2015年2月11日15时0分 - 2015年2月17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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