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鲁甸县“8.03”地震灾后重建龙泉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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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水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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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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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龙头山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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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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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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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鲁甸县“8.03”地震灾后重建龙泉河河道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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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云南省外的投标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3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被责令停业、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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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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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8 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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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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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四部409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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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伟、李兵、马浩、吴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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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5316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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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四部409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外投标人须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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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云南省鲁甸县“8.03”地震灾后重建龙泉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鲁甸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云南省鲁甸县“8.03”地震灾后重建龙泉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 龙泉河流域地处鲁甸县西南部龙头山镇,距县城30公里,龙泉河属金沙江水系牛栏江二级支流,发源于铁厂乡的嵩屏,流经龙头山镇的龙泉、八宝、龙井3个村,于天生桥与沙坝河相汇流入牛栏江。河道走向为北西~南东向,全长20.9km,径流面积111.2km2。河道平均坡降约6%。上段(5.9km,铁厂的嵩屏至葫芦口一带)河道平均坡降约8%,河道两岸主要是耕地;中段(12km,葫芦口至谢家坪子段)相对较缓,河道平均坡降约0.7%,两岸相对开阔,农业人口1.8万人,水田面积5000亩,旱地面积1500亩,土地肥沃,自然气候及资源条件好,物产丰富;下段(7km,谢家坪子至天生桥)河谷较狭窄,河道坡降13.4%,耕地面积较少,土地瘦薄。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鲁甸县龙头山镇发生6.5级地震,鲁甸县水利工程项目受损严重,特别是鲁甸县龙头山镇龙泉河河堤垮塌破损严重,河道大面积淤积堵塞,基本失去行洪能力,为保障河道正常行洪,保护河道沿岸及下游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保护河道沿岸基本农田,本次拟对龙泉河龙头山段及支沟进行规划治理,起点位于龙头山镇营盘村易家冲,终点位于龙头山镇灰街子,河道规划治理总长6km,主要对河道左右岸河堤进行拆除重建;支沟规划治理4条,总长870m,其中1#支沟340m、2#支沟100m,3#支沟170m,4#支沟260m,主要对支沟进行清淤处理,项目建成后,可防御20年一遇洪水,防洪保护人口2万余人,保护农田0.33万亩。堤防等级为5级。 2.2 招标范围:云南省鲁甸县“8.03”地震灾后重建龙泉河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技施设计阶段工作。 2.3 完成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2.4 质量要求:各阶段资料齐全,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的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各阶段设计规程所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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