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受湘阴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经湘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对湘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监测设备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采购 项目的名称: 湘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监测设备采购
2、 采购内容及预算:
本项目根据采购内容不同,一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湖水厂、赛头水厂管道及配件 采购预算1927700元;
第二标段:监测系统设备(第二次) 采购预算600000元。
3 、委托代理编号: HNJTZB-2015013
4 、投标人 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PE/PVC的管材入围的生产制造商(标段一);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和PVC管材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标段一);
(3)非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有分公司或设有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固定办事处(标段二)。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5 年 2 月 25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远大一路东方银座2709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6) 《 2013 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证书(标段一);
( 7 ) 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和PVC管材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批件)证明(标段一);
(8)非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有分公司或设有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固定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标段二)。
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处进行报名审查。
5.3 招标文件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 2015 年 3 月 6 日 15: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 )。
6.2 开标时间: 2015 年 3 月 6 日 15:00 时。
6.3 开标地点: 湘阴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大楼会议室 。
6.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 招标 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 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 收。
7 、投标保证金:
7.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9000元;第二标段:6000元。
7.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全 称: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长沙芙蓉区支行
7.3 缴纳时间: 2015 年 3 月 5 日 17:00 点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
采购人: 湘阴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07408101
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348号东方银座2709房
联 系 人:蒋女士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4331198 传真:0731-85714489
采购监管机构: 湘阴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0-2263062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