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审批以新发改环资【2014】15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海县污水处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投资补助和地区、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乌阿高速以南、垃圾处理厂道路以西
2.3 建筑规模:总管长10690米、污水检查井262座2092.78㎡(建筑物1473.29㎡,
构筑物619.49㎡)
2.4 工程投资额:1896万元
2.5 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凡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的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贰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持有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证明。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经评审最低价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 年2月15日至 2015年2月27日1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 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解放路锦盛商场后院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海县污水处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锦盛商场后院三楼
邮 编:836500
联 系 人:曾鲜
电 话: 0906—2310098
传 真: 0906—231009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阿勒泰市解放南路分理处
2015 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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