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墨玉县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改扩建工程,批准文号:和发改农经〔2015〕7号,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治区投资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墨玉县农村饮水供水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管材、管件、设备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墨玉县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改扩建工程,其建设内容为:新建引水工程1处,水厂1座;维修改造净水设备7台,新增4台净水设备,新建水处理设备厂房290平方米,供水管井6眼,泵房6座,消毒设备1套;变频供水设施3套;铺设输水干管22.6公里,管网183.6公里,新建检查井180座。日供水规模为35180立方米。该工程划分为6个标段,即:
第一标段(土建): ①地表水水源工程,包括取水口工程、水源预处理厂区(絮凝池、沉淀池、管理房、围墙大门、地坪、闸阀井等)及其它附属建筑物,取水口至总水厂清水池管道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②总水厂改造工程,主要为水处理设备厂房工程及阀门井等。 第二标段(土建): (1)总水厂至分水厂输水主管道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管沟开挖、回填;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各类阀门井工程;(2)加罕巴格乡一、二、三水厂,阿克萨拉依乡一、二水厂,共计5座水厂的管沟开挖、回填;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各类阀门井工程;管道穿越公路、渠道等交叉建筑物施工;管理站工程;入户工程。 第三标段(土建): 为凿井工程、输电线路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 第四标段: 管材及管件采购标段; 第五标段: 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标段; 第六标段: 监理标段。
3、投标资格
3.1 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第三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凿井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和田地区以外的施工企业须持有和田地区水利局核发《凿井施工单位资质备案登记核准证书》;同时具有10KV输配电工程安装资质的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
3.3第四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管件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并具有ISO9000认证和农村饮水产品认证的生产厂家及授权经销商。本标段必须具备在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农业节水灌溉与农村饮水产品认证》或《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产品认证》及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疆外企业需提供省级疾控中心的检验报告)。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产品)必须是通过自治区或全国农村饮水安全材料设备认证产品且在有效期内。
3.4第五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销、供货、安装调试所供设备及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
3.5第六标段监理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有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2 月28 日 至2015年3月6日 ,在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4.2第一、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陆元整 ( 2600.00 元), 第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元整 (2000.00 元), 第四、五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 2500.00 元), 第六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壹仟元整 ( 1000.00 元),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墨玉县水利局新楼四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0日11时00分,地点为: 墨玉县水利局新楼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田日报》、《新疆信息网》、《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报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墨玉县农村饮水供水管理总站
联 系 人 :艾则孜.麦麦提敏 电话:1899943336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丛焱 联系电话:13999656199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