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年2月17日
招标编号:0716-1410NB810465
1.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饮水工程 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 龙泉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子项目 — 龙泉市第一批 7 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合同编号: LQDV1C )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与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体(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龙泉市乡镇供水站 (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西街街道河村、塔石街道上坞与季边村、八都镇松渠村、上垟镇小黄南村、住龙镇水塔村、兰巨乡大赛村7个污水分散处理方式的设施的建设,工程量主要包括排水管道共约18km;清扫口857个;检查井797座;水泵32台。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_540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预计竣工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
3.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 世界银行 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 上午 9:30 ~ 11:30 ,下午 13:30 ~ 16:00 (北京时间) 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 。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联合体,同时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联合体主体还须具有不低于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的施工资质。对于国外投标人,应在中标后提供满足本条资质要求的相应文件。(2)至少在过去3年里(2012年1月1日至开标日),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类似合同的实施,并且每次的参与金额:不少于 人民币 700 万元 (3)财务要求: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6.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到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图纸光盘) ,并支付人民币 600 元 的不可退还费用 。 付款方式为 现金 或 电汇 。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 50 元的邮寄快件费。在收到相关款项后招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发出,但任何情况下业主和招标代理对于未准时邮递或丢失都将不负任何责任。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 上午 9:00 之前递交到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 。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5 日 上午 9:00 _ 。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不少于人民币 170000.00 (人民币壹拾柒万元) 。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 www.lqztbzx.com ) 上发布。
10.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龙泉市乡镇供水站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号802室联系人胡剑波/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号802室
龙泉市乡镇供水站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411室。
地址四:开标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大楼西楼四层)411室。
龙泉市乡镇供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