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 项目一: 皮山县皮山河流域山区四乡水厂饮水水源改造工程 ,批准文号和发改农经〔2015〕6号,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
(2) 项目二: 新疆2014年“母亲水窖”项目和田地区皮山县皮西那乡央塔克村农村饮水安全改扩建工程 ,批准文号和发改农经〔2014〕75号,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专项基金、国家农村饮水专项资金。
以上二个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二个项目的施工、管材、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一:皮山县皮山河流域山区四乡农村饮水安全改扩建工程位于皮山县城西南部的皮山河山前平原两岸,解决范围为皮山县克里阳乡、巴什兰干乡、阔什塔格乡、皮西那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取水工程1座;集水池1座;水处理厂房500m 2 、锅炉房30m 2 ;高位水池1座(1000m 3 );一体化净水设备2套(均为120m 3 /H);铺设引水管道(φ355mm)2.65km;集水池1座;闸阀井2座;日供水规模3833m 3 ,工程实施后可解决项目区92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和改善18216人饮水条件。
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性,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土建工程(蓄水池、水处理厂房、水源取水廊道等的施工);
第二标段:管网工程(管道安装及沿线建筑物、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三标段: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二:皮山县皮西那乡央塔克村农村饮水安全改扩建工程距皮山县城40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00m 3 清水池1座,维修办公室、值班室72.2m 2 ,水厂围墙68m,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安全防控设备1套;铺设输配水管道4.5km;入户450户。日供水规模969m 3 ,工程实施后可解决项目区1453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根据项目特点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资格:
(1)项目一:
第一标段: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二标段: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三标段: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所需设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非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变频供水设备、净水设备)的唯一授权书。
(2)项目二: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并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3月1日~3月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单位缴纳的授权委托人近半年社保证明、身份证(均需原件,复印件一套以存备查)在皮山县水利局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一: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第二、三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元整(2000.00元) , 售后不退。
项目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贰仟元整 (2000.00元) , 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3月21 日10:30,地点为:皮山县水利局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 系 人:魏红 联系电话:13779290211 0903--642777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雷臻 联系电话:18099256292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