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西昌市小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二期改扩建工程( EPC )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 标 条 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小庙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二期改扩建工程(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凉发改环资[2014]9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凉发改环资[2014]95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 项目编号为PF20141229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西昌市小庙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小庙乡泸川村一组,距城区直线距离4km。该工程东面为农田,南面紧邻海河。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布置于一期已建工程的西侧。一期占地面积约47.4亩,二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55.5亩。本工程一期厂内已建设规模为5万m 3 /d,二期建设规模5万m 3 /d,污水量总变化系数1.3。工程建设计划工期为8个月,项目采用EPC模式(即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工程招标范围为一期5万m3/d提标改造及二期5万m3/d扩建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小庙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10万m 3 /d,出水按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执行。
3. 投 标 人 资 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指非联合体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近 5 年(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国内已完成至少一个市政污水处理厂设计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最多只能三家联合, 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
(2)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 联合体各方签订 联合体协议 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 标 文件的 获 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3 月 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15 年 3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认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
4.2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 标 文件的 递 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
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 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昌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天仙桥南路 28 号秀水花园 2 楼
邮 编: 615000 邮 编: 610021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0834-3223638 电 话: 028—84446211
传 真: 0834-3223638 传 真: 028—8444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