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徐水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ZJ-BD-2015N22
招标人名称:徐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复兴中路52号
联系人:郑强 电 话: 0312-86833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东三环西、七一路北未来石4号楼17A层05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2-2199590
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打井工程;
第二标段:打井工程;
第三标段:打井工程;
第四标段:机电设备及安装;
第五标段:净水设备及安装;
第六标段:PE管材;
第七标段:PE管材;
第八标段:PE管材;
第九标段:管件;
第十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第十一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第十二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凿井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四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设备须出具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检测报告;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
第五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净水设备必须具备净水设备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批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
(3)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第六、七、八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出具的管材年度质量检验报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3)具有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
(4)具有产品生产、销售、供货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中各项规定的生产厂家。
(5)授权委托人2014年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第九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出具的管件年度质量检验报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3)具有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
(4)具有产品生产、销售、供货能力,承认和履行招标中各项规定的生产厂家;
(5)授权委托人2014年缴纳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第十、十一、十二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原件:
第一至三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凿井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第四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第五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净水设备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批件(生产厂家提供)、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第六、七、八、九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所属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人2014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第十、十一、十二标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及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北京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徐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携带有效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24 日上午9时整。
开标地点:徐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本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