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CZB201503-4
采购办编号:LXDLZB2015-017
1. 招标条件
滦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招 [2015]22号核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滦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滦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
2.1.2建设地点:滦县
2.1.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滦县2015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期间及保修期的监理
2.1.4项目资金:省级以下地方配套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2.2.1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涉及滦县2015年第一批饮水安全工程监理。中标监理单位完成监理后需提交监理成果,共计需提供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项目监理成果。
2.2.2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保修期满止。施工计划工期:预计180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务(资质证书为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以及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须持有资格或岗位证书;
3.3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被授予合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承担本项目监理任务的企业,请在 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7日期间(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被授权人持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鑫雅园1-5-5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上午9:3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县水务局
联系人:吴玉喜
联系电话:0315-7122602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毫
联系电话:0315-2833669 15100116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