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旌德县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安徽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农经 [2014]21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划拨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旌德县水利民生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招标人为 旌德县水利民生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旌德县境内
( 2)规模:项目概算 270万元
( 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4)信用档案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以《安徽水利信息网》(www.ahsl.gov.cn)公示为准,下同),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完成备案,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或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是《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已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的本单位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下同)于
4.2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拷贝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宣城市招投标网,旌德县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
8. 注意事项
8.1未在安徽省水利厅备案合格并在《安徽水利信息网》上公示的水利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8.2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信用档案备案时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旌德县水利民生工程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旭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老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当涂北路16号科硕大厦7楼
邮编: 242600 邮编:
联系人:蒋永生 王先运 联系人:吴金波
电话: 18056368587 18056366811 电话: 15555183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