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5-012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施工,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鹤壁市山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为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为彻底解决该填埋场的污染问题,拟对该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
2.3工程地点:鹤壁市山城区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5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质量要求:合格
2.8项目总投资:903万元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资格要求
3.1 施工:
3.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叁级
(可承接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特种专业(防渗)施工资质;2012年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企业具有9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2份(合同);
3.1.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从投标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须提供由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4.2报名时间:自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3楼
联系电话:0392-3268828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3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2-2668055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连女士
联系电话: 0392-326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