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铁岭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铁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铁发改农经[2015]15号文件《关于铁岭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铁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铁岭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招标内容:本工程分为14个标段,其中1至13标段兼投兼中,最多兼中5个标段。
1至13标段为土建工程,14标段为管材采购及安装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深水源井、大口井、井房、提水设备、水质消毒设备、水处理设备、调压设备及配套的输水管网。(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保证金:贰万元整/标段(20000.00元/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至13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公示);已纳入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凡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外埠入辽企业需要到辽宁省水利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第14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符合辽宁省水利厅辽水农水(2014)147号文件要求,是“辽宁省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供货企业资格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亿丰时代广场C座921)报名。
4.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第1至13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类似工程业绩;(6)项目经理注册证(水利水电专业);(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质量检查员(均为水利);(8)施工员证(水利)(9)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第14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2)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4)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证明材料;(5)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报告和省级以上卫生检测报告证明材料;(6)辽宁省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供货企业资格中标通知书。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诚信证明原件(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下载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岭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张艳
电话:024-788337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亿丰时代广场C区92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联系人:张文东、沈婷玉
电话:024-83810796
传真:024-83810796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