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南三路(宁淮线—西二路)给水管线工程 已经由 金发改投资复( 2015 ) 1 号文 批准建设,本工程将采用 明标明投随机抽取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江苏星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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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南三路(宁淮线—西二路)给水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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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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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经济开发区南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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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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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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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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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给水管网、阀门、阀门井及土方工程等。各类管径供水管设计长度共 1808 米 ,其中:球墨铸铁管 78 米 、各种管径的 PE 管 1730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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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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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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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159.6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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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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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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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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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657.3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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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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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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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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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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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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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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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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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的 10% (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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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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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程竣工交付,经验收合格、且相关资料齐全的付合同价款的 0% ; B 、 工程完成审计 ,第二年付至合同价款 40% ; C 、第三年付至合同价款的 70% ; D 、第四年结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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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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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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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 注: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的五倍不得低于中标额 ) ;
(二)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反映 2013 年度或 2014 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报告上要有审计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执业章,同时附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单位资料);
(四)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
(五)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申请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原件)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七)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八)申请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九)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 含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申请人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经甲方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的手续原件)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申请人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原件)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十)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建造师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 2014 年 1 月起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提供: 1. 劳动合同; 2. 身份证;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 4. 2014 年 1 月起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 1. 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 1. 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2. 身份证;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 4.2014 年 1 月起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5. 被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十二) 申请人企业综合信用考评分值在 80 分及以上,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建筑工程管理局网站中最新公示的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考评分值为准或考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投标申请人须将该企业分值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考评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淮安市外投标企业可向属地或在淮安市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申请信用考评。)
(十三)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表,印章必须齐全)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抽签阶段。
2 .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不予参加开标会(法人携带身份证及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建造师携带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予以查验)
4.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即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详见 “ 淮招管 [2012]20 号 ”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 更多 → 《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南京市虎踞北路 10 号国家密码管理局 212 ,联系电话: 025-83392488 或 025-9601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 13338906668 。
三、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四、 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叁佰零伍元,下载地址:
五 、2012年9月1日起,资格预审、投标现场审查、或资格后审以及现场评标需核查的材料将不再审查纸质材料,全部使用企业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料,在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未录入并未经备案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3月25日 上午9 : 00
七、资格审查结束后,申请人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进场进行抽签(摇号)。
本摇号过程由金湖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八、抽签(摇号)地点 :金湖西路 188 号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十楼摇号室。
九、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时按以下方法:
①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
②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名单。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③招标人员进入系统公开随机抽取,如系统无法抽取,改为摇号现场抽取。现场抽取时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④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 3 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报告。
⑤ 招标人将投标人资格审查、承诺文件审查和中签结果等信息在网上予以公示。
十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 1 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如报名人不足 3 家,重新发包。
十一、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 标 人:金湖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金湖县黎城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十、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招标代理人:江苏星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金湖县建设西路 2 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0517-86985189 1895230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