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屏山县“十二五”第一批(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屏山县“十二五”第一批(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14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1]14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514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宾市屏山县“十二五”第一批(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 建设地点:屏山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解决2.633万农村居民饮水问题。 2.4 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登记)证,2010年以来至少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证,近3年(2012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5日至2015年3月 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B座3栋1001号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地 址: 屏山县污水处理厂
邮 编: /
联 系 人: 林女士
电 话: 0831-5723601
传 真: 0831-5721175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圣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B座3栋100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65123888
传 真: 028-6512388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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