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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大通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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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5-03-0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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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发改招核[2015]04号文件核准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4年度大通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大通湖区

2.3 规  模: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入湖湿地建设、河道疏浚及生活垃圾转运建设工程,总投资2619.46万元

2.4 工期要求:第一、三、五标段150日历天,第二、六标段180日历天,第四标段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省级环保验收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入湖湿地建设、河道疏浚及生活垃圾转运建设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分为6个标段

第一标段: 北洲子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招标控制价193.64万元

第二标段:金盆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556.32万元

第三标段:千山红镇、河坝镇入湖口湿地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147.80万元

第四标段:河坝镇大新河河道疏浚工程,招标控制价770.08万元

第五标段:千山红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303.86万元

第六标段:千山红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647.7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

其它要求

第一标段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 [2010]136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按湘建建 [2010]109 号文规定的人员,即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第二标段

注册环保工程师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 生活污水处理 ) 临时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

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四标段

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以上职称

 

第五标段

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第六标段

注册环保工程师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 生活污水处理 ) 临时及以上资质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各投标人均只可报名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 综合评估法I ” 。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一标段:叁万元,第二标段:壹拾万元,第三标段:贰万元,第四标段:壹拾万元,第五标段:伍万元,第六标段: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3月31日 14:30时(北京时间)开户银行: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理处(简称:益阳农商行资源分理处)

账户名称:益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咨询电话:0737-6356765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年3月6日 -- 2015 年3 月12 日 (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发到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邮箱,投标人自行查阅。

 

6.4 报名所需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省外企业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和项目负责人一起)持(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介绍人(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及 其 交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本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按 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人员岗位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 ;(3)项目所在地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和法人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3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和项目负责人一起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大通湖网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大通湖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投标人须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工作,了解和熟悉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益阳市大通湖大道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49705678

招标代理: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新闻大厦8楼D座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女士

电 话:18273775088 1354970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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