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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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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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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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5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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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境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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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采购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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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材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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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约238.9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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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如果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其他未尽要求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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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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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6 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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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 16: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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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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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2-2367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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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报名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⑴单位绍介信(原件)、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⑷营业执照(原件)、(5)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产品卫生许可证(PE管标段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热镀锌钢管标段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如申请人是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携带生产厂家的授权许可证。上述资料须提供同时复印件一式贰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尽事宜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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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平县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理州水务局会大发改农经[2014]5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永平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永平县8842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招标内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不包含土建及安装工程。其中:PE给水管采购303230米,国标热镀锌钢管采购44760米。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永平县热镀锌钢管采购;合同编号:(YPX-NCYSGC-ZB-01) 供货内容:热镀锌钢管DN15、DN20、DN32、DN40、DN50 第二标段:永平县PE塑管采购; 合同编号:(YPX-NCYSGC-ZB-02) 供货内容:Φ20、Φ25、Φ32、Φ40、Φ50、Φ63 招标内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不包含土建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材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2)PE管标段还需有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批件等证件; (3)热镀锌钢管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投标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及饮水管网卫生标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6)如果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具有同类供货业绩。[注:(2)(3)(4)(5)(7)条款报名时不审核] 3.2 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同时中2个标段。 3.3 联合体申请人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南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2投标人报名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⑴单位绍介信(原件)、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⑷营业执照(原件)、(5)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产品卫生许可证(PE管标段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热镀锌钢管标段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如申请人是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还须携带生产厂家的授权许可证。上述资料须提供同时复印件一式贰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3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5.2条款所要求的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继手续。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网址:http://www.ynggzyxx.com)、《云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http://www.ynzb.com.cn/index.aspx)及《云南省水利行业协会网站发布公告》 (网址:www.ynslxh.com)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平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志刚 联系电话:151252757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开发区天庆路上段292号 联 系 人:宝媛 电 话:0872-3106818 13769239323 传 真:0872-3106818 电子邮箱: 37825156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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