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柳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鹿寨县)PE管材采购已由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鹿发改规划〔2014〕17号~25号、186、18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号文下达了该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鹿寨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5〕12 号,现对该项目的PE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①鹿寨县:寨沙镇、拉沟乡、鹿寨镇、黄冕乡、平山镇、中渡镇、导江乡、四排乡、江口乡、鹿寨县林场崇岭分场共10个乡(镇)的50个项目点。
交货地点:①鹿寨县:寨沙镇、拉沟乡、鹿寨镇、黄冕乡、平山镇、中渡镇、导江乡、四排乡、江口乡、鹿寨县林场崇岭分场共10个乡(镇)的50个项目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即2015年柳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鹿寨县)PE管材采购,合同价估算约220万元。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7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材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PE管材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批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近3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PE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 3 月13日至 3 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
发售人姓名:张工(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和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生产厂家代表须当场签订“不弄虚作假承诺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4)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5年 4 月 2 日 10 时整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寨县水利局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14号
邮 编:545600
联系人:汪 工
电 话:0772-6822773
传 真:0772-6823637
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平湖路4号葛东大厦B413室
邮 编:530023
联系人:黄工
电 话/传真: 0771-5703315
招 标 人1:鹿寨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